三月份,我在网上溜达,无意间看到我的短篇小说《大民与矿长》,于2009年8月1日、8日、15日连续刊载在《河北工人报》8版《安全文化》专栏,因为没给我用稿通知也没寄来样报和米米,投稿的事早已忘记了。想想半年了,米米应该到了,或许是“地址不详”编辑找不到我?于是给报社打了电话,接电话的是位先生,我拐弯抹角还没好意思说出“米米”,他马上就想到了:
没给稿费是吧?
我答:诺。
他赶紧给我个号码:找侯编辑联系一下,给你补上。
报社公开的联系电话,把作者推到了另一个电话上。
拨通他给的号码是一位女编辑,也是马上就想到了:
没给你稿费是吧?侯编不在,周五再打来吧。
虽然不愉快,为了二斗米米,我周五又打电话。
又是一位女编辑,不知道可是上次那位,犹豫了一会说:我们这个栏目是和安监局合办的,可能没有稿费……
我有点不明白:可能?你是报社的人应该清楚吧?
她还是吞吞吐吐:你问问安监局吧……
我差点想破坏谈话的气氛了: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给就有不给就是没有?
她又怜悯似地说:那……我给你申请一下试试看……
我觉得这样的谈话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,这可是长途话费啊,关了电话,我突然想起一句俗谚:偷鸡不成蚀把米……
刊载我的作品,让我在《河北工人报》上露一小脸,我感谢了。
讨要稿费虽然是我的小气,而这样的大报用稿没有稿费,也不大方,尤其是编辑逻辑倒措的解释,让我比损失了电话费更愤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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